|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永怀楼窗帘采购项目 | 256,264.90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或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3月25日 至 2026年4月7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4月8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6年4月8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岸区四公里万凯新都会B栋11-2)
磋商时间: 2026年4月8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岸区四公里万凯新都会B栋11-2)
1、采购人: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
采购经办人:陆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538057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150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孙伟黄希刘启亮邹妍妍张文艺伍炜
代理机构电话:1783074831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8号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