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40,000 元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单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
| 2,174.91 元 | 1 批 | ||||
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
| 2,174.91 元 | 1 批 |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仙谷路1号。
3.报价要求:竞采本次报价为人民币含税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办公用品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配送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各种应纳税收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本文件列明的单品单价限价及总价限价,任一单品单价超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4.订单执行:
(1)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成交供应商下达书面/电子订单,明确采购品目、数量、配送时间;
(2)成交供应商收到订单后,需在24小时内确认,按订单要求配送,常规货品配送时限不超过48小时,特殊货品(如硒鼓、墨水)配送时限不超过72小时。
5.其它:如乙方在期限内因特殊原因而且提前终止本承包协议的,必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需加盖供应商鲜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书面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