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三、五号监舍楼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6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CQS26B00031 采购执行编号:50000022026001447
项目名称: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三、五号监舍楼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38,132.81元
最高限价:4,538,132.81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三、五号监舍楼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 4,538,132.81元 | 1 | 项 | 本项目包含三、五号楼2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地上5层,总高度18米,包含施工图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智能化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24%分包给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分包协议(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达到的比例)。
(3)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40%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占比不低于60%)。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分包协议(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达到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6月4日 至 2026年6月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6月12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2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谈判开始时间: 2026年6月12日 10:30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采购经办人:刘洋
采购人电话:1858086352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10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华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玉
代理机构电话:1992214274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水云路9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
项目联系人电话:19922142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