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100,0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100,000 元 | 1 项 | 100,000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100,000 元 | 1 项 | 100,000 元 | ||||
自合同签订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协调费、服务费、执行费、办公费、人工费、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本项目相关环节所产生所有费用,应充分衡量和估计本项目履行中可能发生的其他潜在导致价格变动风险因素,报价接受后视为就本项目所有所需服务及所需相应设备、人员、耗材等已经包含在该价格中,且不做任何调整,服务要求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两个月的试用期后,如学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即支付项目全部经费的50%;若学校满意度为80%以下,学校解除合同,只支付两个月的服务费,并重新组织招标。一年服务期后,再支付项目全部经费的50%(不计息)。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