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92,8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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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800 元 | 1 件 | 92,800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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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800 元 | 1 件 | 92,800 元 | ||||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本次报价须为项目总价报价(完成项目的包干总价报价)。本次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奖金、培训费、技术服务、模块场地租赁、现场布置、媒体宣传、证书办理、决赛服装等完成项目所需的各类费用及应缴纳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其中:培训费用支出应符合《江津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
(1)师资费: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2)伙食费:指选手及工作人员培训伙食费不低于45元/人·餐。
(3)场地费:培训、比赛场地应满足培训赛事需要(培训、赛事场地需经采购方查看同意)。
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全部工作,通过采购人的验收。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