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286,2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单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
| 30 元 | 1 人 | ||||
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
| 30 元 | 1 人 | ||||
1.中选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期满且无违约情形,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
2.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在出单之日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按照实际参保人数一次性支付当年保险费。
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程序一次性办理支付手续。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