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465,124.97 元
项目类型:工程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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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5,124.97 元 | 1 件 | 465,124.97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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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5,124.97 元 | 1 件 | 465,124.97 元 | ||||
1.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比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姓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请求及主张;
(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
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2.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
3. 比选申请人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者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62820162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联系电话: 周老师19888730766